株洲炎帝陵
9.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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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太平興國年間(公元967—983年),朝廷將事官慮炎帝陵地僻路險,舟車不便,奏請將炎帝廟遷至茶陵縣城南,宋太宗詔許,即移鹿原陂炎帝廟于茶陵縣城南五里處。此后凡二百余年,朝廷官府祭祀炎帝神農氏的活動,均在茶陵縣城南炎帝祠廟進行,鹿原陂炎帝廟幾近湮沒。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公元1186年),衡州守臣劉清之鑒于炎帝陵沒有炎帝廟,反而保留唐代的佛寺,有點不倫不類,于是奏請朝廷,廢陵前唐興寺而重建炎帝廟。宋寧宗嘉定四年(1211年),析茶陵軍之康樂、霞陽、常平三鄉(xiāng)置酃縣。此后,炎帝陵所在地鹿原陂即屬酃縣境地,隸屬衡州府管轄。至淳八年(公元1248年),湖南安撫使知潭州陳奏請朝廷為炎帝陵禁樵牧,設守陵戶,并對炎帝祠廟進行了一次大的修葺。
宋代以后,元代近百年間,朝廷只有祭祀炎帝陵的活動,而未有詔修炎帝陵廟的記載。
明代有關炎帝陵廟的修葺史書記載頗詳。較大規(guī)模的修葺有三次:第一次是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后詔命遍修歷代帝王陵寢由此炎帝陵廟也得到了一次全面修葺。第二次是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由酃縣知縣易宗周主持。這次重修是在原廟舊址上拓寬興建,基本上改變了舊廟原貌。第三次是萬歷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酃縣縣令派人于路旁募款,發(fā)起重修。新廟規(guī)模雖因循舊制,但廟貌大為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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